代家属办理病历复制的委托书怎么写:只限真实授权

家属可以在患者授权下代为申请病历复制、报告补打或领取材料,但委托书只能授权办理真实资料,不应授权代述病情、申请不实诊断或改变病历内容。

医院通常审核的材料

病历管理规定要求:患者本人申请提供有效身份证明;患者代理人申请提供患者及代理人身份证明、代理关系证明和授权委托书。死亡患者资料还涉及死亡证明和法定继承关系材料。

电子病历复制也应由医疗机构按权限和流程提供,打印版可按规定加盖病历管理专用章。不同医院对原件、线上授权和窗口时段要求不同,办理前先电话确认。

委托书要写清的范围

  • 患者和受托人姓名、证件号、联系方式。
  • 授权医院、办理事项、起止日期。
  • 范围限于病历资料复制、检查/检验报告补打、缴费和领取复制件。
  • 明确不得代为陈述病情、申请诊断证明、改写诊疗内容或作其他用途。

签字后保留双方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办理回执;如医院提供自己的委托书模板,应优先使用医院模板。

参考资料:中国政府网/国务院公报: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(2013年版)》;首都之窗转载国卫办医发〔2017〕8号:《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(试行)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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